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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2022-09-22一、危险废物贮运流程
1.根据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相关部门现场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积极收集暂存,避免遗撒、溢流,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丢弃、暗排等;
2.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及时与危险废物暂存库联系、沟通工作,做好公司内危险废物的转运、贮存工作;
3.危险废物专管人员应按公司规章制度对危险废物储存点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暂存、暂放管理;
4.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危险废物仓库专管人员必须对车辆所运输的危险废物类别及其数量等信息与转移联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5.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开展危险废物贮运相关工作。
二、危险废物贮运要求
1.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2.危险废物专管人员对危废暂存间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日常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3.在危险废物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
4.应保持危险废物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5.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废标识;
6.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并设专人管理。
山西壹泰科电工设备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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