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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2022-09-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和无害化处置危废,防治污染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一、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领导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危废物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下发并报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
1.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
2.体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体现对危险废物收集、转移、贮存和处置监督管理的原则;体现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
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向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保存期限最少5年。
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辖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和备案:
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
2.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
3.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原产生、贮存危险废物设施的;
4.因改进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产生危险废弃物的。
山西壹泰科电工设备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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